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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介布衣,茍殘亂世,不求聞達。只願安身立命、道法自然。
【不知所云】
有時覺得老子說的“小國寡民。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。使民重死而不遠徙。雖有舟輿無所乘之。雖有甲兵無所陳之。使民複結繩而用之。甘其食、美其服、安其居、樂其俗。鄰國相望,雞犬之聲相聞。民至老死不相往來。”倒也令人嚮往,相比孔子的“為政以德,以德治民”、“導之以德,齊之以禮”、“足食、足兵、足信”要簡單的多,因為老子強調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,即一切順乎自然之道,民之天性,群體之風俗習慣;而孔子的卻相對困難些,“仁者,愛人”、“長幼有序”、“尊卑有序”、“男女有別”,這看似高尚宏大的抽象道德,說出來易,實行起來卻困難得多。因為它看似符合常情常理,卻由於人為地規制,使得它總是看起來總是那麼的不自然。相比法家,它卻又溫和的多,畢竟法的執行需要國家機器,需要暴力,“嚴刑峻法”借助暴力手段,其效果和執行力度顯而易見。因為副作用也大,猶如特效藥。
因而對於傳統社會,三者可以說是互用的,外敷以儒,輔之以法,外加以道。不同時期,各有顯現。細說下,法似底線,大原則,是最後之閘口;而儒則為規制規範大壩之規範和行事規則,乃廟台之禮儀耳;而道則為壩儲水、人管壩等等之自然狀態,以及壩治好,則水亦“安分”;壩不治,則水毀壩等等之自然規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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